定兴县人民政府2008年奥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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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河北省
/保定市
/定兴县
类别:新闻动态
信息ID号:3224 人气指数:
| | |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县进京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要求,以实施"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任务目标 1、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100%备案,100%落实监管责任人,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2、落实农产品基地监管。蔬菜、果品、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100%备案,100%落实监管责任人,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3、推进生产者完善制度。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进京农产品生产基地100%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和农产品田间生产档案。 4、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京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100%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 5、做好进京农产品追溯。进京农产品100%达到四有:"有标准、有检测、有标识、有组织",100%纳入质量安全追溯范围。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农牧部门要会同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采取集中行动,依法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清查,一是以玉米、棉花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添加违禁高毒农药行为;三是以复混肥和冲施肥等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和违规添加农药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五是组织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六是严肃查处苗种生产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要深入生产车间、工厂仓库、销售门市和销售仓库清查收缴违禁投入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收缴后,集中封存,统一上缴,同进,要扩大信息渠道,动员群众举报揭发,发现一起,依法收缴一起,切实巩固整治成效。要针对查找出来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特别是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接口部位,县与县之间的交叉接壤区域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能够清楚界定职责的,由该部门将监管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人员;不能清楚界定职责的,要及时报告县政府,由县政府明确职责。部门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移交案件或报告案情,防止出现监管肓区。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和督查。 农牧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制度。组织相关责任人定期对责任区域的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责任人对监管重点和关键时期,要加大巡查密度和检查力度。每次巡查,都要及时记录。责任人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促其整改;对问题较重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或执法单位报告。主管领导或执法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实处理。日常巡查的具体要求:一是对农业投入品生产单位做到"三查":一查生产许可证照、生产标准是否齐全;二查是否有违禁投入品或非法化学物质,是否生产未经登记、审定、批准的农业投入品等;三查产品包装标识、生产记录、销售台账是否规范。二是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做到"四查":一查有无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二查有无进销货台帐,详细记录产品来源和流向,对限用农业投入品要记录购买者姓名和数量、具体用途等内容;三查有无销售或存贮违禁农业投入品,有无经营未经登记、审定、批准的农业投入品;四查质量承诺等管理制度是否贯彻落实。三是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做到"三查":一查有无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或生产技术规程;二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无生产记录,重点查农业投入品来源,有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使用等;三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或委托检测。四是对进京农产品基地做到"四查":一查标准,有无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二查检测,有无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有无出具检测报告;三查标识,有无按规定包装标识,认证产品按规定标注;四查组织,有无明确地生产单位,生产单位是否建立了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五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做到"两查":一查有无开展自检或委托质检机构定期检测;二查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 在此基础上,采取县级干部包乡、科级干部包村、一般干部包户的办法,认真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制和监管问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员。对问题农产品做到追根溯源,查明责任,依法处理生产经营者;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助奥运保障行动。本行动从7月开始,到10月结束,重点是加强进京农产品基地的质量安全监管。农牧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依法开展检测,及时掌握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一是开展质量安全巡查。按照进京农产品"有标准、有检测、有标识、有组织"的四有要求,明确专人组成驻点工作组,每天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二是建立基地监督检查员制度。聘请质量安全监督员对进京农产品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农牧部门报告。三是完善农产品自检制度。进京农产品基地要全部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7-10月,对进京农产品要做到批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不合格农产品不得流出县域。四是落实基地责任人的责任。依法落实生产基地和生产者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督促生产基地严格实行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制度,全面落实质量追溯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县成立由主管副县长孙亚珍任组长,农牧、工商、质监、公安、商务、环保、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奥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武占海同志兼任,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牧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进京农产品基地管理,组织对蔬菜、果品和动物产品进行检测检疫;工商部门要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规范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犯罪行为,加强对进京农产品的运输管理;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管理;环保部门要搞好产地环境治理工作,确保产地环境达标;财政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奥运机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省、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地、市场、田间、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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